税法上允许制造业用变动成本法吗
我公司是其他制造业,之前一直按制造成本法结算成本,请问,新年度,我公司可否按变动成本法计算成本?税法上是否允许企业改用变动成本法,制造成本法改为变动成本法影响的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上是否得作纳税调整?
《中国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你公司要变更成本核算方法,应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另外,你公司改变成本核算方法,不涉及纳税调整。
完全成本法和变动成本法的应用有什么不同
一、变动成本法与完全成本法比较
1.理论依据不同
变动成本法的理论依据:固定制造费用作为企业的期间成本来处理,在其发生的当期,全部计入当期损益,而不作为产品的成本随销售递延到后期。
完全成本法理论依据:固定制造费用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发生在生产领域,与生产产品直接相关的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变动性制造费用没有区别,随着产品的销售影响销售当期的利润。
2.成本构成不同
在变动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费用同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一样,作为期间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产品成本中只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和变动性制造费用。所以,采用变动成本法,不论是产品生产成本、销售成本还是库存成本,只包括变动成本部分,不包括固定性制造费用。
在完全成本法下,固定性制造费用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产品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固定性制造费用和变动性制造费用。所以,采用完全成本法,不论是产品生产成本、销售成本还是库存成本,都包括固定性制造费用。
变动成本法下产品的生产成本小于完全成本法下的生产成本。
3.损益的计算方式及分期损益不同
(1)损益的计算方式不同。具体如下:
变动成本法下,先确定边际贡献,然后确定当期营业利润,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边际贡献=营业收入-本期实现销售产品的变动成本
营业利润=边际贡献-当期固定成本
完全成本法下,按照传统的模式确定营业利润,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毛利=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营业毛利-期间费用
(2)分期损益有差异。两种成本计算方法中,对于固定性制造费用的不同处理,导致分期损益也有可能不同。变动成本法将固定性制造费用作为期间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完全成本法将其计入产品成本中,随着产品的销售转入销售当期损益。
税法上允许制造业用变动成本法吗,这个是确定的。但是有一条要记住,不管使用何种方法核算成本,都是一经采用而不得随意变更的。如果要变更成本核算方法,应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大家记住了吗?如忘记了,记得常来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