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账务核算以及税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应按你公司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入“无形资产”科目;在该土地上兴建厂房、仓库、办公室、宿舍时,再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转入相应在建工程(可按各在建工程分别占用的土地面积进行合理分配)。
在税前扣除方面,根据税法规定,无形资产应按规定进行摊销,并按摊销额在税前扣除;待各项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后,固定资产应按规定计提折旧,按折旧额在税前扣除。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
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土地使用权的账务核算以及税务处理?”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财税处理该怎么做了,土地是国家的,我们只有使用权,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时联系老师,资深老会计为大家在线答疑解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