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金的利息收入的帐务处理
问:请问企业在筹建期间,股东注入的资本金存在银行账户中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答:《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对于企业筹建期取得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国家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企业一般采取冲减开办费的处理方式。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1]85号)文件规定:“第四十九条 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收到资本金注入企业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答: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根据政策,股东也可以用材料、产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投入,老公司也可用资本公积或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分录格式同上,不过借方就变为:原材料、库存商品、无形资产、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如果是外资公司,当收到货币资金时,分录同上。如果最后一次,汇入的外币金额,大于注册资金数时,要将多余的外币金额记入:资本公积。
资本金的利息收入的帐务处理应该怎么做?我们通过问答形式说明资本金的利息收入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大家可以看看自己遇到的问题,是属于以上那种,按照相应的处理方法处理。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堂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