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费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7-08-30 16:2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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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讲述的是关于董事会费及董事会津贴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

董事会费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

董事费是指董事会决定支付给董事会成员的劳务报酬,是一项个人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的规定,

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政策的规定:

如果该董事未在公司任职、受雇,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公司任职、受雇则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以该董事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

董事津贴是属于董事会费还是董事费?

答:董事会费是指: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董事会的职能而开支的费用。

董事会费的开支范围:

(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2)董事会会务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

财政部规定:“未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担任实职的中方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在董事会召开期间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补贴等可在企业的董事会会费中报销,除此之外不得在企业中报销任何其他费用和领取其他报酬。”

董事会津贴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以上规定,董事会津贴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款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进行计算。

董事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举例:2013年11月从非任职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12万,该公司代付王先生个税多少?答案是:(120000-7000)*(1-20%)/68%,算出税前的,这条什么意思?

答: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对于本企业的职工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本企业董事所取得的董事费,应与其当月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对董事费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董事会费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上文已给出解答,若还是不清楚请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进行解答,希望上文所述内容对你有所帮助,获得更多资讯尽在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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