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卖家收入确认与促销的会计核算

2019-05-16 15: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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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发展带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在国内发展迅速,知名的电商平台有阿里巴巴、淘宝、天猫、京东等。今天我们讨论的是天猫平台。在天猫开店的卖家,天猫卖家收入确认与促销的会计核算应该怎么做?

天猫卖家收入确认与促销的会计核算

一、“天猫”交易平台的交易流程基本包括以下四步:第一步,买家下订单,并将货款与运费划转至“支付宝”;第二步,卖家按照买家的商品需求以及收货地址,向快递公司发出订单;第三步,快递公司把货物送达买家;第四步,买家收到货物后签发支付密令,“支付宝”将相应款项划转至卖家资金账户。有学者认为网上交易的成功率无法预料,“只订购不付款”或者“夭折交易”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收入确认的时点应当确定为第四步结束之时,即“支付宝”将相应款项划转至卖家资金账户,买家付款之前的订购行为,卖家不应做会计处理,买家支付到支付宝的冻结款项也不能作为卖家的资产。

天猫卖家收入确认与促销的会计核算

二、“天猫” 卖家促销方式的会计处理

  与传统交易相比,“天猫”卖家的促销方式更加多种多样,存在节日折扣、满额优惠、赠送礼品、赠送优惠券、免运费、送积分等各种促销行为。这就相应增加了会计核算的复杂性与模糊性,亟须对此进行规范确定。

  1. 节日折扣。“天猫”卖家诸如双十一、国庆节日折扣等促销方式与实体店铺节日折扣的会计核算相同,都应当将节日折扣作为销售折扣处理,卖家应当按照折扣后的价款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的商品成本。

2. 满额即减。满额即减是指当买家购买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卖家给予一定的折扣,例如满100元减10元,满200元减30元等。会计处理应当视为销售折扣,按照抵减后的金额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2:某鞋类品牌公司在天猫专卖店针对女士商务皮鞋推出“满600减50元,满1 000减100元”的优惠活动,某买家购买两款皮鞋,价款共计1 270元,扣减100元后买家支付1 170元,相应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 170

贷:主营业务收入1 000(1 170÷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7(1 170÷1.17×0.17)。

  3. “买一赠一”与“买多赠一”。买一赠一或买多赠一等促销行为是指当买家购买商品时,卖家赠送一件同类商品或非同类商品。由于企业无偿赠送商品应当视同销售,但关于该种促销方式中的赠品是否属于无偿赠送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导致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也会有所差异。

  例3:某食品品牌公司天猫专卖店对某一干货食品进行“买五赠一”的促销活动,该食品单价为120元,某买家购买5件商品并获赠1件商品,按照公允价值比例确认每件商品单价100元,该食品公司应当按照100元确认每件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600;贷:主营业务收入512.82(600÷1.1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7.18(600÷1.17×0.17)。

  4. 免运费。免运费是指由卖家承担买家所购商品运费的促销方式。当运费免除后,该运费实际由商品货款加以弥补,其本质与商业折扣相同,因此,其会计处理与收取运费时相同,只是所确认的收入与增值税将有所降低。 

  5. 赠券优惠券。赠送优惠券是指买家在购物前赠送一定金额的购物券抵减购买价款的促销行为,或者买家购物之后赠送一定金额的购物券待买家在以后任一期间或特定期间再次购物时使用的促销行为。

  卖家可以将其作为销售折扣,按照抵减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和增值税。 

6. 赠送积分。赠送积分是指天猫商家在销售业务款项结算后给予买家相应积分,买家在以后期间可将其用于“天猫”任一卖家任一商品的购买,100积分折算为1元。商家收到的款项应当为货款与运费之和扣除所赠积分对等金额之后的差额;而消费积分是指买家在“天猫”购买商品时,所支付的价款实为货款与运费之和扣除所用积分对等金额之后的差额,所用积分对等金额则有“天猫”积分账户支付。

天猫卖家收入确认与促销的会计核算应该怎么做?看完上文,大家知道天猫卖家收入确认与促销的会计核算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何时确定收入?各种促销手段涉及到的账务处理。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欢迎到会计学堂官网,联系我们的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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