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联厂将猪肉作为福利分给职工是不是应补缴增值税

2019-05-17 19: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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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工作的肉联厂福利待遇非常好,每天有剩余的猪肉都会平均分配给职工,让职工带回家里。由于猪肉是肉联厂的主营业务,按照福利分给了员工之后,有税费缴纳的问题。那么,肉联厂将猪肉作为福利分给职工是不是应补缴增值税?

肉联厂将猪肉作为福利分给职工是不是应补缴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应视同销售货物。”该肉联加工厂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应补缴增值税。

  职工福利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不能抵扣。

  职工福利费列支的所有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

  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对照上述规定,而应在福利费开支的相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肉联厂将猪肉作为福利分给职工是不是应补缴增值税

  公司自产的商品发放给员工作为福利,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此为视同销售行为,要缴纳增值税

  计提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是不含税价款的话,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否则要价税分离)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肉联厂将猪肉作为福利分给职工是不是应补缴增值税?提醒在肉联厂工作的会计不能够以猪肉当职工来避开增值税,符合增值税缴纳要求就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具体补交增值税的要求可以通过会计学堂网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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