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个人无发票的临时用工费可税前扣除吗

2019-05-29 16:3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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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听过临时工,尤其是在新闻里,很多事情都让零时工顶包,但是作为企业来说,很多时候付给临时工费用是没有发票的,今天会计学堂小编与大家分享支付个人无发票的临时用工费可税前扣除吗呢?

支付个人无发票的临时用工费可税前扣除吗?

答:支付个人无发票的临时用工费可以税前扣除。支付工资或劳务费都不要发票的。只要是真实、合理的就行。

    所谓真实,是实际发生的,并有领款人签字,不能吃空额(多做人数);所谓合理,就是要与业务或成本匹配,不能当月收入100,而工资却发了10000 。

一般临时用工都没有合同,可以在表单里注明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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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指的是什么?

答:临时用工是指按照国企固有的管理模式及固有的思维方式,企业临时用工是不可取的,因为国企本身已经存在冗员问题。

临时工的说法源自于计划经济时期,一般不享受企业固定工的相关待遇。《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企业用工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开始由劳动合同调整。临时工的说法逐渐淡出人们视线。《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一种是无固定期限,一种为有固定期限,还有一种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几个月,也可以是十几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亦可能是针对临时性的、无法确定结束时间的工作任务而设定。由此可见,目前企业用工是临时性还是长期性,并不能作为判断双方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而劳动报酬的计发方有计时制的,也有计件制的。除了规定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外,法律很少有对企业如何约定报酬的强制性规定。仅以双方约定的是日薪来否定劳动关系亦无依据。

如我们所知,劳动关系的建立系以劳动者是否以用人单位职工身份工作,其从事工作是否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其是否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监督等为判断标准。对于劳动者已提供劳动,双方间关系符合上述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也同样受劳动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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