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二手车,需要重新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吗
需要分情况处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八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第十五条 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二、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六条 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另外,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二十四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完税证明。”
如何补办二手车辆完税证明
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完税证明(含免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应到所在地车辆购置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完税证明。
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办理材料:
(一)《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办表》(一式二份);
(二)纳税人(车主)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
3.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以及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注册前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报送);
(四)《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登记注册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报送)。
购买的二手车,需要重新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吗?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