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销售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吗

2020-02-17 10:5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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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购销的问题大家都有所了解了,那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销售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吗?印花税按销售收入核定征收购销合同的印花税,那此购销合同具体内容包括哪些?包括购入固定资产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销售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是根据过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进行列举应税合同的。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并未对购销合同进行了解释。而按照一般的法理的解释,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另外,按照合同法的解释,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因此,固定资产的购销合同也属于购销合同的范围。

从理论来讲上面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在实际发生时记入管理费用或待摊费用,但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下,上述操作不太实用,在这种征收方式下,印花税每个月都要交,和流转税一样,下个月初申报上个用的税,为了核算方便,也为了贯彻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我觉得可以考虑在月底时像其实流转税一样先计提出来,计入应交税金科目,下月初申报、上缴。其实在核定征收方式下,大多数企业也的确是这么做的。

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销售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吗

没有购销合同,有销售收入,要交印花税吗?怎么计算?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计征依据是合同金额。

为了进一步加强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强化对印花税应税合同(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下同)的税源控管,防止税款流失,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 对购销合同类印花税的纳税人,按下列标准确定核定征收的比例: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5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单位和个人,其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的6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其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销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应纳税金额=购销金额*核定比例*0.03%

一、印花税纳税单位的各项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同时须自行设立印花税专用登记簿,将合同名称、签订日期、税率、对方单位名称、应税凭证所载计税金额、按日、序时逐笔记载,以便于汇总申报及税务部门监督检查。

印花税纳税单位应认真填写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期限内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二、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按规定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对应税凭证的管理仍执行原办法,可不按日序时逐笔登记。

三、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的贴花完税工作、按规定填报印花税纳税申报表。

四、印花税纳税单位使用印花税票贴花完税的,使用缴款书缴纳税款完税的,以及在书立应税凭证时由监督代售单位监督贴花完税的,其凭证完税情况均应进行申报。

五、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监督代售报告表"

六、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19888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1日起恢复征收。

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销售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吗?会计学堂小编最后给大家总结下,企业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金”帐户核算,直接在“管理费用”费用中列支。如果一次购买印花税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大时,需分期摊入成本,可通过“待摊费用”帐户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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