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单能作为发票入账吗

2020-03-01 13: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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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出差的时候经常会乘坐飞机,有的小伙伴的机票就只有行程单没有发票,那行程单能作为发票入账吗?到了月末,财务开始收集报销凭证,发现一张销售同事出差报销上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单只有行程单并没有发票,这种情况下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入账凭证吗?

行程单能作为发票入账吗

乘坐飞机,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是可以做账的。

根据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

如果符合国税发〔2008〕5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则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行程单能作为发票入账吗

行程单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

可以的。特别的,火车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以作为发票使用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规定,《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中国民用航空局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负责全国《行程单》的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不符合规定的《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规定:“ 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行程单》采用一人一票,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规定:“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旅客在购买电子客票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旅客购买电子客票,付款后应向出票单位索取《行程单》;《行程单》为一票一单,遗失不补,《行程单》不能任意涂改,旅客应核对《行程单》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等所列项目;《行程单》不作为登机凭证,但发生变更时旅客须出示《行程单》原件;退票时旅客必须凭《行程单》原件向原售票部门提出申请;

旅客购买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7天以内,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逾期则因民航系统限制,航空公司不负责提供。

旅客购买不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客票又未使用的,《行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程单》在一年有效期内都可以打印一次。

行程单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吗、行程单能作为发票入账吗、旅客在购买电子客票时须注意的事项会计学堂小编就为大家讲完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暂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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