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丢失了是否影响认证及处理办法

2018-07-20 15:4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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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丢失了是否对认证有什么影响呢,对于这一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有明确的规定说明了这一点,同时还有相对应的解决方法,本篇文章已给您带来,同时,小编主要还将给您讲述增值税发票认证后丢失了抵扣联的处理办法,详情如下。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丢失了是否影响认证及处理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因此,购买方可持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提交至税务机关进行抵扣。

而如果是增值税发票认证后丢失了抵扣联,则是这样处理:

增值税发票抵扣联丢失了是否影响认证及处理办法

购买方可凭借销售方提供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并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文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无论是增值税发票认证后丢失了抵扣联还是抵扣前就丢失了抵扣联,相信您现在应该都清楚了。您也可以推荐您身边的会计伙伴来加入会计学堂的队伍里学习知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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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只有一联丢失是嘛 出丢失证明,销售方去报备丢失,你复印发票联

  • 老师,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了,那发票联还可以验证吗?抵扣联丢失,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

    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 现在发票抵扣联丢失是不影响认证的吧

    可以抵扣,将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 老师,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了,那发票联还可以验证吗?抵扣联丢失,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呢

    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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