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如果有税款还需要缴纳吗?

2018-07-24 14:46 来源:网友分享
14167
公司注销时如果有税款的情况下,这个时候是否还需要缴纳呢?对于这一问题,想必可以可以很肯定回答是必须的。对此,本篇文章将会给您带来相关的依据什么这一点,同时还有不交可能会遭受的处罚想必也给您带来了,如下。

公司注销时如果有税款还需要缴纳吗?

:对于税款这个税收债权来说,企业注销后,并不影响税收债权的存在。因为税收债权是在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纳税义务时,就已经存在。如甲企业2016年少缴税款100万元,2017年注销,这时候,对于税收债权来说,在2016年已经存在100万元税收债权了,而后续企业注销后,税务机关的追征,只是一个以公权力保障税收债权实现的强制手段。

因此,公司注销时如果有税款仍是需要缴纳的。

公司存续期间产生的税收债务,如果公司注销后仍然未缴纳,实质上该税收债务就是公司法规定的应清缴的税款。而在该税款没有清缴的情况下,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要求公司股东以分回的财产抵缴税款。

公司注销时如果有税款还需要缴纳吗?

当然,这里税务机关是不能要求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而只能以分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比如公司注销后,应补缴税款100万元,而公司股东甲、乙一共才分回50万元,这时候,税务机关只能要求两股东补缴50万元,而对于超过部分,无权要求两股东进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可知,对于依法定程序注销的主体,被发现注销前存在少缴税款,一般的追缴期限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五年,而由于纳税主体故意偷逃税款的,即便公司注销,也可无限期追缴。

公司注销时如果有税款是仍需要缴纳的,这点您应该清楚了。同时,学习会计知识,不仅是订购会计学堂的课程就足够的,主要在于您可以坚持,每天练习。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圈子
热门帖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