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政策依据
答: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消费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
因此,城建税计税依据的应包含:
1、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2、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
3、纳税人出口货物免抵的增值税。
至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则是这样的:
企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核算。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上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依据您现在是清楚了,主要是其会计处理,从计提时与上缴时这两个方面分别探讨。更多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欢迎您的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