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进项转出依据规定及税务处理

2018-08-09 15:59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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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进项转出是不是可以进行进项税准出呢,对于这一问题,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至于其税务处理,涉及到了三个步骤,包括结转清理净损益,其中有净收益与净损失的情形,详情如下。

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进项转出依据规定及税务处理

答:企业发生固定资产提前报废不属于下列需要做进项转出的情形,不需要做进项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至于其税务处理,则是可以这样做:

1、报废转出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进项转出依据规定及税务处理

2、出售报废资产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3、结转清理净损益

(1)属于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2)属于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提前报废进项转出,您现在可以说出这一条件了。关于其税务处理,有点难度,您可以购买会计学堂的课程,我们有专门的课时专门讲解这一知识,同时还有相关的案例您可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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