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依据规定及相关问题
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4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其中就包括:从5月1日起,对纳税人设立的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金合计金额征收的印花税减半,对按件征收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大家都知道,印花税是典型的小税种,轻税重罚。这项优惠虽然相对税率并不高,但是涉及的纳税人范围却非常广泛。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这里营业账簿的征税范围是指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纳税人立账簿人。
【相关问题】
1、多贴印花税是否可以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2、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所立合同需要贴花吗?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二条,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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