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加计扣除平时多提的所得税如何做处理?
答:财税〔2015〕119号
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因此,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至于研发加计扣除平时多提的所得税,则会计处理如下:
1.汇算清缴退回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结转多交所得税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同时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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