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未到如何做账务处理合适呢?
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而不是认缴出资,因此认缴出资时不能确认为实收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注册资本或者股本所占份额的部分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核算。
因此,对于实收资本未到的情形下,可以这样处理: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仅就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未缴足的部分不在实收资本科目反映,也不在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反映。则按照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缴纳印花税,也不存在被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正确的)
借:银行存款(实际缴纳部分)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金(溢价)
至于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则这样: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之前是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实收资本未到的情形,上述小编给您整理的账务处理,现在了解了没有?更多的会计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