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报销的误餐费如何做会计分录?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号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对于发票报销的误餐费,可以这样考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公司统一到快餐店购买快餐支出应属于职工食堂经费补助范畴。《征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应当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同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发票报销的误餐费,其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是什么样的呢?上述小编整理的现在清楚了没有?更多会计知识,欢迎您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