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违约金如何入账处理?
答: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由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发票、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在税前扣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可凭当事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支付凭证(即银行划款凭证或生效的法律文书)、收款方开具的收款凭证在税前扣除。
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未开始实际使用房屋就违约,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需要开具发票。
如果是房屋租赁违约金,则是这样的:
需要房东提供发票,如取得发票,违约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下,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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