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滞纳金该如何入账处理及相关政策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因此,关于税费滞纳金,则入账:
【案例分析】
一公司在今年1月份税务检查查出我公司有张上年5月份的进项发票是假票我公司已于1月份按票面税款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当时这张票用于采购,并且货物已经售出,账务处理如下:
鉴于货物已经在上年度销售,相关货物成本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因此,涉及这笔税金的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税费滞纳金的入账,上述小编给您整理的内容,现在清楚了没有?会计学堂给您带来的案例都可以学习一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