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申请分支机构怎么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分支机构是否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不办理办理税务登记证有什么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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