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利润分配应如何分配是否应交个人所得税?
年终如果企业有利润要进行下列顺序的分配: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亏损;
(二)按利润的百分之十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累计超过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可以不再提取;
(四)按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股东按出资比例分红;
(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股东按比例分红要缴纳个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合伙企业所得分配
按新税法规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纳税收入,在扣除相关的合法扣除项目,如成本、费用以及最低扣除限额后的利润,按照以下顺序确认对合伙者的所得分配:
1,合伙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分配;
2,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
3,出资比例不清的,按人数平均分配。
分配后的金额,合伙个人分别按个人所得税9档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利润分配应如何分配是否应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是企业按照股东的股份比例分红,股东在交纳个税,合伙企业的所得分配原则上文也简单介绍了,对此大家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