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农产品采购的会计处理该怎么做?
答: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2%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
那么,对于营改增后农产品采购的会计处理,会计学堂给您带来了一个案例分析:
一公司8月份购入农产品一批,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买价为10万元,用于生产17%的食品销售,当月领用60000元,9月份领用29000元。
1、购入时:
借:原材料—A农产品89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11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100000
2、当月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58651.69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1348.31(1348.31=60000÷0.89×0.02)
贷:原材料—A农产品60000
3、次月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28348.31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651.69(651.69=29000÷0.89×0.02)
贷:原材料—A农产品29000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营改增后农产品采购的会计处理,您现在知道怎么做了吗?如官方您还有哪些地方不明白的,可以多多看一下本文的案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