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设备产生的利息帐务处理怎么做?
答:融资租赁的利息支出会计上是先总记在未确认融资费用项目,尔后分期转入财务费用;在所得税年度纳税表附表中,未专设财务费用或利息支出的纳税调整附表,而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第29行为“利息支出”项目。
1、申报纳税时,应以计税基础即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初始费用为资产原值计算税收上应计折旧,并按税收上应计折旧与会计上实际计提折旧的差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会计上分期转入财务费用的融资利息,纳税申报时应按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对于融资租赁设备产生的利息,其帐务处理如下:
1、按照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处理,按照融资租赁资产入账,每月提取折旧,每月分摊相关的利息费用。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借:长期应付款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2、相当于借款买设备,直接按照自有固定资产,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合同按照借款进行处理。
对于融资租赁设备产生的利息的账务处理,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后,您现在清楚了吗?想要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本网站的文章更新,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