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简易征收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2018-09-06 15:0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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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简易征收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简易征收,即简易征税办法,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行业的特殊性,无法取得原材料或货物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所以按照进销项的方法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税负过高,因此对特殊的行业采取按照简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书面(打印)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生产上述货物的原料及生产流程的详细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

建筑行业简易征收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建筑业甲供工程简易征收如何开票?

答: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但36号文未规定甲供的比例,比如甲供材的比例为20%或80%,两种情况对于建筑业的税负影响是巨大的.通常在甲供材料较少时,应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这样既保证与甲方工程报价的优势,又可以保持较为合理的税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建筑企业取得进项不充足或为取得进项付出的管理成本较大时,完全可以凭借该项规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因为只要有部分材料属于甲供,哪怕只有1%,也符合条件,建筑企业就可以完全不用担心营改增之后税负是否会上升的问题,原来按3%缴纳营业税,现在按3%缴纳增值税,由于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差异,税负比原先肯定还下降了.不过,选择简易征收方式对甲方肯定是有影响的,还要甲乙双方博弈之后再作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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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建筑公司 一般纳税人 简易征收备案需要带什么资料 谢谢

    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收备案须提供的材料: 1、企业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书面(打印)申请书(申请内容包括:生产上述货物的原料及生产流程的详细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4、有关部门批准企业生产产品的资质证明或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申请备案表》一式二份。 纳税人需要办理简易征收备案,请纳税人填写《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纳税人可于每月月初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简易计税方式备案。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的写法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 文件规定: 一、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因此,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老师,请问建筑行业简易征收采取差额征收,税务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具体怎么做?

    您好,简易征收现在自己留存材料备查 不需要去税务局了。主要是老项目 清包工 甲供材等类型的合同留存

  • 简易征收备案需要什么资料啊

    你好 如果是涉及这个的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上述规定,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时,扣除的分包款为取得的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不论分包方是如何计税的。   分包方开具的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以及项目名称,纳税人应按上述第七条的规定提交资料,如果分包项目名称在合同中,可以作为合法凭证扣除。

  • 建筑业选择简易计税如何备案?需要什么资料呢

    你好,建筑业选择简易计税现在不需要备案的

  • 建筑业选择简易计税如何备案?需要什么资料呢

    建筑业简易计税需要准备以下资料:纳税人基本信息,建筑项目合同书、发票,投资费用支出账册,工程预算书,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图,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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