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滞纳金的账务处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要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税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
因此关于留底抵欠税滞纳金,其会计处理如下: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支付税收滞纳金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般而言,对于支付税收滞纳金,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税款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下,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欠税滞纳金的账务处理.关于上述,会计学堂小编讲到的相关会计处理,您现在知道怎么做了没?如果您还有不同的意见,欢迎您与会计学堂的老师一起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