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债需要缴纳税款吗?
用商业地块(土地使用权为无形资产)抵偿债务,属于有偿转让行为,要缴纳营业税及相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另外,转让时签订的转让合同,子公司应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出售抵债土地如何交增值税?
1、转让房产土地增值税问题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以土地、房产抵偿债务的行为,应视同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缴纳土地增值税.在转让时应当按照转让行为进行征收,如果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一并转让地上建筑物,则一并计算土地增值税.
2、转让旧房扣除问题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第十条"关于转让旧房如何确定扣除项目金额的问题"规定,转让旧房的,应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金额计征土地增值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土地使用权抵债需要缴纳税款吗的全部内容如上,出售抵债资产物增值税,按照3%的征收率减还是其他税率,这增值税有收取的规矩,是优惠也好,是硬性规定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