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初从业人数和季初资产总额平均值怎么确定
季初从业人数和季初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在填写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需要计算的指标细化为"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项目,主要是考虑尽量减轻企业自行计算的负担.一般来说,"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的季初值、季末值是企业在会计核算、人员管理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有的数据,直接填列可以免去企业为享受税收优惠而特别计算的工作量、也避免出现计算错误.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我们直接将数值套进这两个公式中,就能得出季度平均值或全年季度平均值了.关于季初从业人数和季初资产总额平均值的计算公式,不知道大家明白了么?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