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 打款给个人需要缴税吗

2019-09-04 10:5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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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指的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那核定征收打款给个人需要缴税吗?对这个问题你又多少了解?现在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核定征收 打款给个人需要缴税吗

现在以个体户为例,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规定,个体户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缴纳税款.如果实际经营额、所得额高于定额,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高定额.如果您觉得"纳税光荣",你可以申请调高定额.

湖南地税规定,定额的个体户,如果年所得额没有超过12万元的,年终不需要再申报个人所得税,超过的主管地税局的税管员会辅导您填报申报表的,如果按照定额缴纳了税款的,也不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的.

问题补充回答:不是湖南长沙 的个人所得税与利润有关,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查帐征收的按照全年收入-成本、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这种纳税方式的个体户其个人所得税就有利润有关.

如果属于定额征收税款的,就与利润没有关系,只与收入相关.因为,应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附征率,长沙市的附征率根据不同行业制定的,大约在1%-3%之间.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核定征收 打款给个人需要缴税吗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文章就介绍到这里了,如果还想获取其他知识可以点击窗口与老会计在线互动答疑.现在了解了核定征收的含义和核定征收打款给个人需要缴税吗的问题,你还有其他要补充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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