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0%怎么计算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核定税率10%,请问企业所得税应怎么计算.如营业收入为10万元,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交多少企业所得税?应交多少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代帐会计说这个10%的所得税是属于地税征收的,想请问企业的所得税不都是属于国税的吗?
1.不含税收入=100000/1.03=97087.38(元)
2.应交增值税=97087.38*3%=2912.62(元)
3.应交企业所得税=97087.38*10%*25%=2427.18(元)
4.应交城建税=2912.62*7%=203.88(元)(假定在城市)
5.应交教育费附加=2912.62*3%=87.38(元)
企业所得税既有在国税交的,也有在地税交的.你公司是增值税纳税人,假如在2002年1月1日之前成立的,在地税交;200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在国税交.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怎么填
所得税收入总额就是你们所开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不含税的总额.
具体计算时:
应交所得税=(不含税的增票+普票总收入)*税局定的所得率*25%
注明:所得率由税务机关来定,各个企业有所不同.
最后,应交所得税的多与少,不能扣除成本费用,而是根据你的总收入来定的.
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关系
(一)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注:《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例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在财务部和国税函都有相关的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务答疑时就明确了,在所得税上按照国税函的文件处理;在会计处理上按照财政部财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税法的标准.
在实务操作中还一定要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但是由对方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还是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二)税法协调原则: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应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三)税法空白原则: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按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好了,关于上述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0%怎么计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怎么填的问题,会计学堂小编就暂时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样了呢?这里大家要着重注意的是,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但是小微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的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