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盘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税额差额怎么处理
答: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 出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是正常情况.
二、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你在做凭证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退税申报时的数额不一致.这时就要以退税申报系统里的数额为准,看是哪笔销售出了差异,就在下个申报期里进行冲红后再调正.
所以以后做销售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分录时一定要先做退税申报再做分录,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填报对象
答: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以上便是税盘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税额差额怎么处理的办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会计人员必须要了解的,今天本文讲解了一些相关的问题,但是关于这个报表,还有更多的问题等待大家解决,有需要的可以关注一下会计学堂,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