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公平理论是一种为社会公平调节机制提供框架的理论,最初由美国哲学家约翰·亚当斯(John Rawls)提出。它基于道德和正义的原则,认为人们应尽可能把所有事物公平地分配。亚当斯公平理论建立在一种被称为“原则均质”的想法上,即每个人应得到一样多的东西,无论他们的能力、机会、财富或任何其他特征如何。
根据亚当斯的理论,一个充满公平的社会必须拥有两个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和平等原则。公平原则指的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必须允许在有用的资源上自由竞争,可以从而获得有用的报酬,而不考虑社会、经济或其他任何因素。而平等原则则强调,人们应该拥有相同的机会,无论其家庭教育、生活条件,或其他因素如何。
亚当斯公平理论有助于确保平等的待遇,鼓励思维开放和均衡的资源分配,为政治家、学者和社会活动家提供一种构建公平社会的方法论。亚当斯理论也提出,一个公平的社会应该使每个成员都有机会获得受教育、有社会保障、能够满足其基本需求,等等。
拓展知识:在现代社会,亚当斯公平理论被认为是实现正义的有效方法,它提供了一种框架,用于分析社会关系,因此也被认为是政治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之一。此外,它更多地关注人们如何在社会中分享资源,而不是多么充分地利用每个人的能力来获得报酬。虽然亚当斯公平理论有许多语言类型的局限性,但它仍然受到广泛推崇,因为它为实现公平社会提供了基本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