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投资目的而购买的不动产,以便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产生投资收益。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基本原则是:一般只计量购买房地产的收购成本,不包括改造成本;购买房地产常衡量实际支付价格而不是评估价值;房地产在改建期间、不可用期间以及折旧期间仍要单独计量,不能以它们发生的折旧金额抵消其购买成本的一部分。
一般来说,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步骤为:
(1)准备投资性房地产的帐户:在建立帐户时,要注明实际支付的价格,以及其他购买成本(例如税费和手续费),以便计算投资性房地产的总成本。
(2)计算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应根据公允价值和累计折旧,计算出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金额,从而获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净值。
(3)计算投资性房地产的现金流: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收入和支出,可计算出其现金流情况,进而判断其是否值得投资。
(4)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效果:根据投资性房地产的总成本、现金流和折旧率等因素,可对其进行评估,以判断其未来的投资效果。
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也可以采用其他量化方法,如报酬率、账面价值和可比价值法等,以确定房地产的实际价值。在采用这些方法的基础上,再通过对房地产持有期内的实际收益情况来评估,以决定其未来投资价值。
拓展知识:
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时,还可以采用折现现金流法或折现现金流比率法来评估房地产的投资价值。折现现金流法是将投资性房地产未来的现金流折现为现值的方法,能够有效反映房地产未来回报率的估计,从而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价值。折现现金流比率法是根据预期现金流和投资额计算出投资者每投资100元,以标准折旧时间计算出的回报率,从而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实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