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即应当在企业的财务报表中计入存货。受托代销是一种商品流通形式,指两家公司之间约定,一家为代销厂商,缔约另一家为代销商,由代销厂商把生产的商品向代销商发出,代销商担任受托人,经过调配、贮存、销售后,把商品按实际价格转让给消费者。
因此,受托代销商品的特点就是,既体现了代销厂商的整体产权,也体现了代销商的调配、仓储和销售的权利,所以,受托代销商品实际上是有限责任承担起来的,因此受托代销商品属于存货。
受托代销商品发生的收入,不是直接从受托代销商品产生的销售收入,而是通过受托代销的渠道,从消费者那里收到的款项。
拓展知识:受托代销会有多重层次的,有两家公司直接签订受托代销合同的,还可能有两家以上公司共同签订的,有时还可能是一家公司想要与多家公司签订受托代销合同,只要达到共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不管有多少受托代销公司,都可以称为受托代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