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的内容:会计实质,会计处理,报表陈列。
会计实质: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获得未来收益而购入的房地产,不参与经营活动,在购入时,应当以其成本价值计入会计账户,并作为固定资产项目记录在会计账户中,在凡理该项目的会计处理过程中,应当考虑应付税款的影响。
会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的登记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的固定资产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购入价格、日期、位置、建筑面积或总面积、原始成本、预计残值、累计折旧等受影响的可供参考的账务数据。根据台账的记载,在相应的账簿上作出会计分录处理。
报表陈列:投资性房地产的报表陈列应当按照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从实物、土地和新建建筑三个方面对其当期价值进行计提折旧,在资产负债表上以折旧额和累计折旧额分别项列,考虑投资性房地产处理所产生的税务影响,作出相应的会计分录处理,在报表上反映出来。
拓展知识: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的计提方法采用年限性法,其税后折旧率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同税率计算,其中投资性住宅的税后折旧率最高为30%,其它投资性房地产税后折旧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