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能够作为原始凭证,关键要看其内容细节是否符合原始凭证的要求。原始凭证是企业凭以证明交易确实发生、并根据交易明确的条件确定交易的经济影响的会计处理文件。也就是说,在采购凭证中应当记录会计核算发生的实际经济效益。
比如,在采购合同中应当记录供货商的名称和地址,购买的商品和服务、数量、价格、总价、质量等要素,以及采购及结算的期限等内容,这些内容可以作为原始凭证通知会计核算时准确的认定发生的实际经济效益。
因此,采购合同能否做原始凭证取决于该合同是否涵盖了原始凭证必备的要素,可以根据相应的会计准则,对采购合同内容进行检查,以确定是否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为两种:现金类凭证和非现金类凭证。现金类原始凭证,比如收据、发票,是企业发生现金交易时产生的文件,用以证明现金的发出或收入,作为入账凭证;而非现金类原始凭证则是企业发生无形资产、材料采购、商品销售、工程施工等其他交易,但又非现金交易的凭证,可以被识别的,并被控制的,它们包括费用申请单据、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发票、合同等。
因此,采购合同能否做原始凭证,要根据当前采购合同的实际内容以及企业规定的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如果符合要求,那么就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从而确保交易的真实发生和精确的实际经济影响的确认。
拓展知识:原始凭据的真实性是关键,请注意:依据会计准则,在记录原始凭证时,除原始凭证之外,应还记录仓库出入库记录、发票管理记录等,以保证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