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人员的工资是否能计入工会经费的基数,这属于国家有关法规的范畴,我们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具体的情形来判断。一般而言,兼职人员向工会缴纳经费,必须遵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所规定的标准,即应当基于劳动者本月实际发放工资用于缴纳工会经费,或者基于劳动者实际发放工资的一定比例的额度缴纳工会经费。
对于兼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兼职劳动者可以根据本人的实际月度收入缴纳工会经费,但兼职劳动者的月度收入必须大于当地最低工资,且其缴纳工会经费的比例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此外,劳动者月度收入不足以缴纳工会经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的工资基础上,向劳动者增加缴纳工会经费的额度。
总之,兼职人员的工资能计入工会经费的基数,具体是否可以依据当地劳动保障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而定。当然,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选择,尊重劳动者的收入,尊重劳动者是否愿意向工会缴纳经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缴纳工会经费的办法,保证劳动者正当的权利。
拓展知识:在工会经费管理方面,我国现行的《工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会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它们既制定了工会经费的收入种类,又明确了工会经费如何使用、管理等。因此,用人单位和工会应当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制定合理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机制,保证其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