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程序是指依据《国务院关于商业企业分类管理的规定》(国发〔2008〕48号),对商业企业的规模进行定类,分别为大中小型和微型微利商业企业。
具体步骤如下:
1、依据规定,对商业企业除营改增减税以外的营业收入,和新增实物资产的投资总额,以及期末实物资产总额,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进行定类;
2、如果营改增减税后的营业收入,以及新增实物资产的投资总额,或期末实物资产总额达到了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大中型商业企业标准,则分类为大中型商业企业;
3、如果营改增减税后的营业收入,以及新增实物资产的投资总额,或期末实物资产总额未达到了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大中型商业企业标准,但有一项达到该规定标准,则分类为微型微利商业企业;
4、如果营改增减税后的营业收入,以及新增实物资产的投资总额,或期末实物资产总额均未达到了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大中型商业企业标准,则分类为小型微利商业企业。
通常情况下,小型微利商业企业的营改增减税后的营业收入,以及新增实物资产的投资总额,或期末实物资产总额达到了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5000万元以下的标准,或1000万元以下的标准,而有一项达到该规定的标准,则分类为小型微利商业企业。
小型微利商业企业在税收优惠、融资支持、存贷比限制等方面,都会享受比大中型企业更多的政策优惠,因此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对于企业的发展非常关键。
拓展知识:
微利企业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其营业收入较小,但收入中的盈利部分占一定比例,相当于同行业中主要企业的盈利水平。微利企业的企业文化一般比较简单,经营范围也较窄,但是微利企业的企业文化会比较活跃,更加务实,追求技术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