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通常不是银行,而是汇票支付人。商业承兑汇票又称商业汇票,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汇票支付人给收票人开具的以其自有财产为后盾的有关款项的凭证,并由收票人要求其付款的商业凭证。
汇票支付人一般是收票人要求付款的当事人,即本金的债权人。付款的权利义务全部属于汇票支付人,收票人只有收款的权利,不负有付款的义务。当汇票的付款时间到期,收票人可以向汇票支付人主张收款权利,但如果汇票支付人不按照约定付款,收票人就无法向银行追索。
从法律上讲,汇票支付人不是银行,银行只是举行汇票付款的机构,不承担汇票支付人的义务。
拓展知识:汇票支付人分为受托人和承兑人。受托人指汇票受托人,即汇票支付人利用自身财力或其他具有付款能力的第三方(如银行)提供的有关财产使汇票的付款成立,而汇票支付人仍然拥有义务。承兑人是指汇票支付人把汇票交给具有正当公民资格和付款能力的第三方要求其付款,从而免受拒付风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