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租金是指持有者按照规定支付给物租金出租方的费用,其是包装物出租合同的约定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三项费用是指住房租金、办公场所租赁费以及住宿费,而不包括包装物租金。因此,包装物租金不能作为三费扣除基数。
但是,根据国家发布的税收政策,居民可以将包装物租金作为其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支出来抵扣,从而减少其支付个人所得税的数额。
此外,就本质而言,包装物租金也是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一部分,居民在租赁包装物上支付的费用最终可以由居民收回及获益。因此,包装物租金的缴纳及抵扣可以以一定的形式被纳入居民财产性收入中。
拓展知识:
在租赁包装物时,法律对租赁关系的法律性质及租赁合同中的责任等都有规定,当居民缴纳包装物租金时,需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其合法性,避免因之引起的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