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如何确定" alt="固定资产折旧范围如何确定"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是应当确定折旧时间和方法的基本要求。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时,应考虑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有效性、折旧方法的可行性、折旧时间的稳定性以及折旧金额的便利性等因素。
首先,应当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有效性确定折旧时间。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一般可分为短期和长期,根据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将其分别适用短期折旧或长期折旧。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变化较大时,可以适当缩短或延长折旧时间,以确保折旧周期适宜。
其次,应确定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般有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单位生产成本法、剩余价值法等,根据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以求得折旧时间更为精确。
此外,在确定折旧时间和方法的范围时,应当注意折旧时间的稳定性和折旧金额的便利性。折旧时间应满足公认的会计原则,折旧金额应计入有关会计期间的净利润中,以确保折旧金额的正确性。
拓展知识:固定资产折旧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离散折旧,即以本金抵销某一会计期间的折旧费用,比如短期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此法;二是摊销折旧,即把本金摊销到会计期间中,比如长期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此法;三是综合折旧,即将两种折旧法综合起来使用,比如由短期折旧转为长期折旧时,可采用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