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指的是房地产投资者在支付购买物业的原始成本(如购买物业时应付的首付款和贷款本金)后,在财政期间内把物业本身的价值减少到预期净收益水平稳定,并将物业的净价值收回到资产的成本以及认可的费用(如物业维护,投资管理费用等)之和。
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的具体时间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按照月度去计提折旧。即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是在当月完成,即本月可以计提折旧。
决定是否计提折旧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是否会按照预期净收益稳定,如果投资性物业价值按照预期净收益水平稳定,那么当月可以计提折旧,否则就要视情况而定,有可能是在下月也有可能是在今年的最后一个月才能完成折旧。
折旧的概念有很多种,其中最常用的就是租金折旧法,根据该折旧法,需要以每月的租金收入和房屋的残值为基础,将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购买价格)按一定比例逐月减少,计算出投资性房地产在每个月的价值(房屋价值),以便在结束一定财政期间时,把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从投资成本(购买价格)中折旧减回,计提出投资性房地产购买的折旧成本。
拓展知识:除了租金折旧法,折旧还可以使用资本化折旧法、百分比递减法、考虑利息支出的现金流折旧法、对弥补损失的加重折旧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有不同的特点,最终要选择最适合的折旧方法来使投资者拿回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