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会采取普通程序进行处理。普通程序是指对于一般性的、复杂性的、重大性的案件,法院在审理时需要进行详细的审查、严谨的程序,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
首先,对于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会进行立案审查。立案审查是指法院对起诉状、附件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其次,法院会进行庭前准备。庭前准备是指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明确争议焦点,制定审理方案。
然后,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指法院在公开的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审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查明事实,认定法律关系。
接着,法院会进行庭后审查。庭后审查是指法院在开庭审理结束后,对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对证据进行评价,形成裁判意见。
最后,法院会作出判决。判决是指法院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对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判决书应当写明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理由、结果和上诉权利。
拓展知识: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除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外,还有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法院采取特定的审理程序,如破产程序、海事程序等。特别程序的特点是程序简便、效率高,但对案件的类型和条件有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