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派遣暂行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指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其中,已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均计入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数中。
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数的计算采用北京时间当日0时到24时在劳务派遣单位注册的劳务派遣人员总数来计算,如果同一单位有多个派出劳务派遣人员,也只计算1人。
现阶段,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是指派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它们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包括已经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内。
劳务派遣单位在计算从业人数时,必须每天重新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进行计算,从而确定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及从业人数。
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在计算从业人数时,还必须考虑当日受雇的劳务派遣人员(数量至少5人),以便更好地管理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
总而言之,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是指派遣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以及它们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总数,包括已经派出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内。劳务派遣单位应按时进行从业人数的检查和统计,以便确保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符合法定规定。
拓展知识:劳务派遣单位应对派遣出去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派遣人员的安全,并落实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缴纳住房公积金责任等相应的责任。此外,劳务派遣单位还应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劳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派遣劳动者安全健康,为派遣劳动者的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