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alt="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width="450" border="0" vspace="0" />
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是指债权人接受偿还其债务附件或接受其他可接受的有条件的债务支付制度的情况下,取消或重组债务的会计处理。
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表现为在取消或重组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接受偿还其债务附件或接受其他可接受的有条件的债务支付制度。准备重组时,债权人和债务人达成协议,取消或重组债务,债权人放弃未偿还部分或全部的债权追偿权。
不附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会计处理可以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角度来看。从债权人的角度,取消或重组债务会导致资产减少,而债权人收到的债权附加和其他可接受的有条件的债务支付制度会被计入收益。从债务人的角度,取消或重组债务不会导致资产或负债的任何变化,但可能会记入损失。
如果债权人接受付费按比例减少其债务,则将减少的部分所得入收益并增加减少债务的成本。如果债权人接受延期支付等有条件的债务,则需要将未偿还的部分记入动产和负债,并将可接受的有条件的债务支付制度入收入。一般来说,债务人被视为有责任地履行其约定债务和有条件的债务,债务重组包括因倘贷而产生的相应有条件的债务支付制度,所以也要对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拓展知识: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将债权转让给债权人,或债权人接受可接受的有条件债务支付制度,债权人放弃未偿还部分或全部的债权追偿权,「资产减少」,并将债务的附加以及接受的可接受的有条件债务支付制度计入「收益」。
2、债权人接受付费按比例减少其债务,将减少的部分所得入收益,并将减少债务的成本入费用。
3、债权人接受延期支付,将未偿还的部分记入动产和负债,并将可接受的有条件的债务支付制度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