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零租金是否视同销售?
答:视同销售条款的主体范围是不同的,在服务的视同销售中表述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即不包含自然人),在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视同销售中表述为单位或者个人(即包含自然人).
而提供车辆租赁服务属于"服务"的范畴,但是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并没有规定自然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
因此,一般私车公用零租金不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私车公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车辆发生费用需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方允许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个人车辆所发生的费用中折旧费用均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所得税,各地规定不尽相同.
员工应就其取得的租赁收入分别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和"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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