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工资个人所得税还需要申报吗?
①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②具体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补发工资怎么做账?
补提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各部门
实际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各部门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计算个税是按当月实际发放数而不是按计提数,有合理的凭证证明补发的工资确系以前月份应发而未发的,可将补发的工资并入工资所属月份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不能证明,则应将该项收入并入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当时的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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