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资方式发放的福利费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要区分情况,有些是不计入工资薪金的,有些是要合并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由公司统一支出的,有合法票据的福利费(例如:探亲路费、食堂购入食品的发票等等),这个是不计入个人工资的。
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的,除了独生子女费、个人取得的福利费(生活补助费)、抚恤金、救济金(生活困难补助费)是免税的。
其他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例如:中秋节发的月饼,都是要并入工资薪金交税的。防止单位通过少计工资,多计福利费帮助个人避税。
福利费以现金方式发放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发放"福利",员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会计学堂整理的。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工资方式发放的福利费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福利费用的缴税是和它的发放方式没有什么关系,在在于是否超过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