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外单位员工代缴社保的账务处理?
答:公司为外单位员工代缴社保,因为不是本单位员工,所以不能记在应付职工薪酬,而是计入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已经计入“其他应收款”是正确的,以后每月扣除就是了,没什么复杂的。“其他应收款—***”账户借方余额就是你该扣的钱,直至平账。
例如,代交了一年社保,计12000,从A工资中每月扣1000,A工资每月3000
代交时
借:其他应收款—*** 12000
贷:银行存款 / 其他应付款—社保 12000
每月扣款1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
贷:库存现金 2000
其他应收款—***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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