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汇算清缴怎么调整
不需要调增的,因为已经计入财务费用贷方,进入了利润总额的.
不可以扣除部分做纳税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处理.
利息收入是贷方费用 比如你这个月产生一笔50元的基本户结息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50 贷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50
国税总局国税发[1996]162号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对在申报亏损的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如发现企业虚列扣除项目或少计应纳税所得,从而多申报亏损,可视同查出同等金额的应纳税所得。
对此,除调减其亏损外,税务机关可根据33%的法定税率,计算出相应的应纳所得税额,并视情节,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案例;
们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交纳了一定的保证金,每年对方机关按同期银行利率返还给我们利息,请问:这种利息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调正吗?
返给你单位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科目,同时,财务费用结转到本年利润中。因此,这种利息在汇算清缴时不需要进行调整。
有关利息收入的财务问题不少,比如国债利息收入纳税调整,有兴趣的,可以自己思考下,会计学堂整理的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汇算清缴怎么调整如上。专业的知识就在专业的平台。